第(2/3)页 王富贵当然不同意,但是,那沈家五个哥哥一言不发就动手砸家,床上的周春丽被吓得面色煞白,生怕老妈出什么事,他只能够拿出那八千块,和沈春红离了婚。 离婚后,没有工作,家中土地又不多,还有一个老妈需要照顾,王富贵就只能够留在家里,租了村子里的地种。 可能,这王富贵真是一个种地的好手,小日子也没有因为离婚就变得颓废起来。 反倒是,日子越过越好,等到年底,又有人帮王富贵说对象。 不过,这一次的对象是周春丽自己来说的。 新对象是周春丽娘家表姐的女儿,名叫陶秀梅,人长得文文静静,走不上几步就气喘,一看身体就不好。 但是,这时的周春丽已经不挑屁股大的了。 毕竟,比起生不生孩子,这媳妇儿的性子更重要。 真要是再娶了一个沈春红那种,他儿子绝对要气死在对方的手里。 说来也奇怪,那陶秀梅虽然长得瘦瘦小小的,但是,整个人却有无穷的力量,嫁到王家之后,什么都没嫌弃,伺候婆婆操持家里,那是件件都做得完美。 王富贵本来就是一个会疼媳妇的男人,虽然心不怎么细,但是,看着女人娇娇弱弱地干着活,这心里心疼得不行,便开始了想挣钱的路子,先是走村串户收鸡蛋来卖,存到钱之后,就慢慢开始支起了小摊卖着吃食,慢慢一步步开起了店,到后面,一步步拥有了自己的厂。 可能是被沈春红这个前妻伤得不轻,加上陶秀梅是个好性子好相处的,他对着第二个妻子耐心很足,挣到的钱都交到媳妇的手里,两人出门的时候,肯定都是牵着媳妇的手。 就算是到了老年,都还是两个人牵着手散步逛街。 要说他后半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事,就是某次和陶秀梅饭后出去散步时, 遇到了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婆被别的捡瓶子的婆子抢塑料瓶推倒在了地上,他一时心善,看到那老婆子摔断了腿,就让身边的助理送去了医院。 后来,从助理口中得知,那竟是当初和自己离婚的前妻沈春红。 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竟然还想着破镜重圆。 顿时,王富贵就气得不行,让助理从医院回来,不再管那沈春红的死活。 同时,心里也怄得不行:自己怎么就手贱,怎么就救了那沈春红呢? 留着她在大街上自生自灭不好吗? 第(2/3)页